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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2年始持续6年之久,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的“解百纳”之争终有结果。
6月22日,记者从张裕公司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论证与严谨评审之后,裁定“解百纳”不属于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而是归张裕公司所有的葡萄酒商标。
记者在电话连线张裕公司相关负责人时得知,裁定书已经下达。
是品种还是商标?
被冠以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争执的焦点在于:“解百纳”是一个葡萄酒商标,还是一个葡萄品种?
2001年5月8日,张裕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申请“解百纳”商标注册,2002年4月商标局下发了注册证书。但此举遭到长城、王朝、威龙等葡萄酒业巨头反对。2002年7月10日,国家商标局认定“解百纳”是红葡萄酒的原料品种的名称,并对该注册商标予以撤销。对此,张裕公司不服,此案由此进入了漫长的行政复审,从而引发了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
对国家商标局认定“解百纳”是红葡萄酒原料品种的名称这一问题,张裕公司负责人斩钉截铁地表示,“解百纳”是张裕公司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创立的葡萄酒品牌,“它是品牌而非一个品种,在我国从没有一个葡萄酒品种称为‘解百纳’,也没有一个或几个酿造葡萄酒的葡萄品种系列称为‘解百纳’。”
张裕公司有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解百纳”这三个字最早出现在1931年,当时张裕以蛇龙珠葡萄为主要酿酒原料,酿造出一种全新口味的干红葡萄酒,由当时公司总经理徐望之组织文人墨客,将之命名为“解百纳”。
张裕公司出具的资料表明,“解百纳”是1931年由当时兼任张裕经理的中国银行行长徐望之,组织一批公司和银行人员,在当时的烟台芝罘国际俱乐部研究定名的。徐望之和张裕员工此前一直为张裕积多年之功而独创的一种高档葡萄酒没有名字而苦恼,最后经过几番讨论和筛选,决定秉承张裕创始人张弼士倡导的中西融合理念,取“携海纳百川”之意,将这种高档葡萄酒命名为“解百纳干红”。从那以后,解百纳干红就一直是张裕的核心品牌。
此外,张裕公司还出示了另外一批重要的证据:张裕公司在1937年6月28日,就经当时国民政府“实业部商标局”的批准,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并取得了注册证书,注册号为第334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