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饮料实物质量合格率96.9%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固体饮料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14个省、直辖市126家企业生产的15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9%。
此次抽查依据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QB/T3623-1999《果香型固体饮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固体饮料产品的蛋白质、水分、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微生物是反映卫生质量状况和质量控制水平的重要指标,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有的产品菌落总数为2800cfu/g;有的产品大肠菌群为230MPN/100g;有的产品霉菌为1900cfu/g。
标准还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水分应≤5.0g/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水分含量为8.6g/100g,是标准规定的1.72倍。
膨化食品实物质量合格率96.9%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膨化食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福建、广东等11个省、直辖市99家企业生产的119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9%。
此次抽查依据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膨化食品的感官、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甜蜜素、柠檬黄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其中有1种膨化食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16000cfu/g,大肠菌群实测值为240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中还发现,个别产品检出甜蜜素和糖精钠。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膨化食品中糖精钠和甜蜜素不得检出。
油脂卫生指标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是检验油脂的酸败程度。按照标准规定,油炸型膨化食品中过氧化值不超过0.25g/100g,羰基价不超过20meq/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过氧化值、羰基价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铅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元素,并且不易从体内排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膨化食品中铅含量不超过0.5m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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