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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全面叫停食品类产品国家免检

2008/9/18/08:27

    昨晚,国家质检总局紧急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公告指出,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记者了解到,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企业获得免检,需自愿申报,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    

    目前,正在实行免检制度的食品有方便面、罐头、婴幼儿配方乳粉、火腿肠、灭菌奶、瓶装饮用水大米、食用植物油等多种产品。今年,中式火腿、酱腌菜、挂面被列为新实施国家免检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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