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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因何“额外”召回几十亿?

2008/10/31/09:23 来源:东快网

    2008年10月11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六部门下发《关于立即全面清理检查市场乳制品的紧急通知》,被国内外媒体称为“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定海神针”:根据通知要求,所有乳品企业必须将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全部下架,自行逐批检测后,将合格产品贴标上市。

    从9月14日开始,全国各乳品企业均处于在质检部门驻场监管、企业自行安全检测以及执法部门层层抽检的严密监控网之下,短短一个多月中,国家质检总局连续三十几轮的产品抽检表明,14日以后的产品均安全放心。在这一背景下,上述通知的出台,意味着监管部门和企业在进一步消除9月14日以前产品的隐患,确保所有牛奶产品安全方面迈出了关键性步伐。

    蒙牛为什么要额外召回冰淇淋和乳饮料

    通知下达之后,全国各大乳品企业纷纷在自己的营销系统内部下发紧急指令,要求各地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回收并检测相关产品,就在这场牵涉到数百亿产品的大行动中,蒙牛上海经销商小张却发现,别的品牌只要求下架纯牛奶、酸奶和奶粉产品,蒙牛却要求各地经销商,将9月14日以前生产的蒙牛酸酸乳等含乳饮料产品、还有冰淇淋等含乳食品全部下架。他粗粗估算了一下,这样一来,蒙牛在上海的下架工作量和由此带来的损失,将大大超出别的乳品企业。

    被要求全面下架的不仅仅是上海。笔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六部门紧急通知下发的当天,蒙牛乳业集团就做出决定:除了通知中明确要求的婴幼儿奶粉、成人奶粉和液体奶之外,蒙牛全国所有的9月14日前生产的产品,包括乳饮料和冰淇淋也要全部下架检测,确保所有蒙牛产品的安全放心。在这薄薄的一纸通知背后,蒙牛全部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饮料和冰淇淋产品在短短几天之内迅速被收回,企业为此额外召回的产品多达几十亿元。

    “这的确是一个‘额外’的召回”,一位业内专家告诉笔者:“此次《紧急通知》仅对乳制品下架作了明确规定,而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细则,酸酸乳等含乳饮料产品属于‘乳饮料’类别,冰淇淋等属于‘含乳食品’类别,许多企业认为,这两类产品均可以被视为不在‘乳制品’之列,从而也就不必强行下架”。笔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在蒙牛9月14日以前的产品完全下架的同时,许多乳品企业正在进行乳饮料和冰淇淋“买一赠一”的促销,场景颇为火爆。

    那么,蒙牛为什么要额外召回这几十亿的酸酸乳和冰淇淋产品呢?

    责任是召回的唯一标准

    “为什么要把《通知》中没有明确要求的乳饮料和冰淇淋召回?给营销系统带来巨大损失和繁重的工作量”?和上海的小张一样,全国几千个经销商的疑问集中到了总部,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召回几十亿当然是一个笨办法,但却是企业履行责任的唯一办法”。

    有专家指出,由于在9月14日以前,国家和企业自己的检测标准均未设置三聚氰胺检测项目,因此,一定意义上来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所有乳制品、乳饮料和冰淇淋,均有被三聚氰胺污染的风险,这也是六部门联名下发《紧急通知》、三令五申要求企业下架的核心原因。

    “我们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市场上只存在安全产品,让全国消费者放心!因为我们不能判定坏蛋只做三鹿,不做其他企业;只做奶粉产品,不做其他品种;只做河北,不做其他省份。”早在三鹿事件发生之初,蒙牛集团董事长牛根生就在内部会议上提出了强烈警示,随即,蒙牛也针对奶粉、液体奶、乳饮料和冰淇淋等全产品线进行了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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