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滞销鲜奶实施保护价收购
2008/12/24/15:15
来源:食品商务网
对滞销鲜奶实施保护价收购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对省内发生滞销的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以重振奶业平稳健康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市场供应。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从今年9月15日至12月31日,对省内发生滞销的生鲜牛奶实施保护价收购。凡是浙江省内乳品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收购省内奶农销售的合格生鲜牛奶用于加工奶粉的,将由财政给予每吨800元的补贴;各级金融机构须帮助解决乳品加工企业因收购合格生鲜牛奶所需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