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1日)清晨,全国数万名“三鹿奶粉事件”受害婴幼儿和他们的父母亲人,终于等来一个重要时刻——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田文华站在被告席上受审。
凌晨5时48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四辆警车抵达该市第二看守所,提审田文华等原三鹿集团4名高管。2008年中国最大食品安全案件的核心人物年末登场,使得三鹿再次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
进法庭不准带纸笔
2008年最后一天的清晨,石家庄天气非常寒冷,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赵三街的该市第二看守所,门前一片宁静。6时10分左右,四辆警车亮着警灯驶离现场。
上午8时,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田文华、副总经理王玉良、副总经理杭志奇、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面临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检方将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他们。
早7时多在法庭外,围观的市民寥寥无几,许多记者却在寒风中四处探询,但获得的有价值信息不多。据知情人透露,没旁听证是绝对进不了法庭的,即使有证,也必须经过严格安检。按要求,不准带摄像机、录音机、手机,连纸和笔都不准带进法庭。
田文华情绪平静
据悉,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荣誉缠身的田文华在66岁之年面临生死劫难。几乎是一夜之间,她成为中国“毒奶大王”,被业界称为“中国乳业的罪人”。田文华目前情绪比较平静,并没有外界传言的自杀行为,她对自己可能得到的判决也有心理准备。不过三鹿原副总经理王玉良在被司法控制前确曾跳楼自杀未遂。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昨天深夜,中国之声记者通过一位身份特殊的人士拿到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称,三鹿集团在婴幼儿系列奶粉中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和销售。经过依法审查查明,从去年12月以来三鹿集团就收到了消费者的投诉,今年5月就开始进行排查,经过自查和河北检验检疫局的报告,产品中检出了三聚氰胺。但在8月13日被告召开大会,作出了两个决定,第一就是三聚氰胺含量在每公斤10毫克以下的可以进行销售。第二个意见是用含量20毫克换回三聚氰胺更大的产品。检察院认为,8月2日到9月12日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田文华会被判什么罪?
是否主动添加三聚氰胺为法庭控辩焦点。
一位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今天的庭审中,辩方律师在田文华是否主动添加三聚氰胺等问题上进行辩护,而且提出:“生产销售问题产品的,不少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鹿子公司,它们的责任不应由母公司负责人承担。”
据有关人士分析,田文华是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的,那之前“田文华最高可获判死刑”的消息可能就不成立了。最终判啥罪,法官说了算。据《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犯该罪的,依据销售金额的不同有几档刑罚,其中最高为: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前传言田文华最高可处死刑,是对涉及《刑法》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高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