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欧了”,但遗留的问题还在
2008年的最后一个上午,清晨6点,天仍未亮,空气清冷,4辆警车组成车队带着田文华驶离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早上8点,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三鹿集团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同时受审的还有原三鹿集团副总经理王玉良、杭志奇,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王玉良是坐轮椅被法警推进法庭的。事发之后,王玉良在监视居住期间曾试图跳楼自杀,结果折断了脚骨。
法庭上,公诉方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三鹿集团在明知其婴幼儿系列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的情况下,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销售。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根据《刑法》第140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的控罪并非此前传言的按《刑法》第144条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此条罪名的最高刑是死刑。
田文华当庭承认,她最早于2008年5月中旬接到相关问题奶粉投诉的报告。7月24日,三鹿集团对问题奶粉分16批次抽样送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但未告知其为三鹿产品。8月1日,检测报告显示其含有三聚氰胺。当晚,三鹿集团领导层开会议定对此事保密,封存库存奶粉,还给三聚氰胺起了个内部代号叫“A物质”。
她说,三鹿集团在8月2日就有关情况向石家庄市政府进行了第一次书面汇报,8月29日第二次书面汇报,期间他们曾多次口头向政府汇报。
令人惊讶的是三鹿随后的举动。8月13日,三鹿集团决定,库存产品三聚氰胺含量在10mg/kg以下的可以出厂销售,含量10mg/kg以上的暂时封存;调集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产品换回含量更大的产品,并逐步将含三聚氰胺的产品通过调换撤出市场。
田文华解释这个决策时说,她“过于相信”欧盟的三聚氰胺标准,认为三聚氰胺含量20mg/kg以下的产品没有太大问题。这个标准的提供方是三鹿的外资合作方新西兰恒天然公司,尽管当时恒天然倾向于曝光问题奶粉,但经劝服后就没再坚持。田文华供述,双方还共同商定了换货理由。
从下午开始,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
检方认为,从8月2日到9月12日,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被告人的责任。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认为,三鹿集团主观上没有向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故意。“毒奶粉”由三鹿集团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生产,因此作为母公司的负责人,田文华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田文华作最后陈述时落泪悔罪,当庭鞠躬向受三鹿伤害患儿及家属和全国人民道歉。66岁的田文华在三鹿工作了40年,企业走到今天,她感到对不起企业与员工。田文华说:“如果能够换回患儿的健康,(我)愿意接受法律任何制裁”。
在回答辩护律师一个问题时,田承认自己的大女婿在三鹿工作,如果早知会发生这样的事,就不会让女婿进厂。
田文华甚至不知道庭审时三鹿已宣布破产。
庭审最后,三鹿集团诉讼代表人、原三鹿集团工会主席冉伟光代表企业再次向因食用问题奶粉患病的婴幼儿及家属表示道歉。
至晚上22点休庭,庭审持续了14个小时,甚至连法庭现场执勤的警察也在休息间隙喝咖啡提神。
当天,约有400人到现场旁听了庭审。没旁听证进不了法庭,通过安检时不准携带摄像机、录音机、手机,甚至连纸和笔都不准带。
只有19家媒体被河北省政法委允许参加旁听,包括河北省内主要媒体及几家中央级媒体。每家只允许一人参加,每人一证。来自大陆各地、香港以及日本、美国等地的上百记者不得不在深冬的寒风中围聚在法院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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