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悉,原定于2005年10月1日执行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将延迟至明年6月1日执行。广东省奶协副理事长王丁棉对此表示乐观,他认为,“禁鲜令”的暂缓实施,意味着事态有可能出现转机。而广东不少鲜奶企业的反应依然平静,他们表示会做好两手准备。据了解,广州燕塘、香满楼和光明等鲜奶企业日前都接到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下发的2005年第57号文,该通知称:“鉴于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库存旧包装未完全消化用完,为减少浪费,原定于今年10月1日执行的上述两个通则在地方质检部门的检查中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06年6月1日。”这也意味着关于鲜奶标识的强制性规定可以延迟半年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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